有民眾4/22搭國籍航空的班機,要飛往維也納旅遊,原定晚上10點50分起飛,但班機出狀況。改晚上11點多上飛機,在機上等到凌晨4點鐘,又被請下機,再改早上10點半起飛。旅客抱怨,延誤12小時,航空公司沒安排住宿,延誤證明現場也拿不到,只賠了250元的餐券,航空公司也回應,當天航班訊號異常,也向旅客致歉。
航班延誤12小時旅客情緒失控,想拿延誤證明也拿不到。
旅客vs.航空公司人員:「應該不是這樣子,幾句話就說,我們就是只有這樣子,所以你們要就要、不要就不要啊。」
投訴人A小姐:「等於說把我們通通綁架在飛機上,我覺得他也是不想讓我們下飛機,因為他們也很聰明,如果下了飛機,他們必須要提供住宿。」
儘管航空公司提供250元餐券,但凌晨4點能吃的店很少,旅客也抱怨,50美金只能機上使用,不能抵機票,報名的旅行社領隊後續也退框,旅客求助無門,當事旅行社回應,班機延誤有給予旅客協助,在當地進行程變化,景點皆完全走完,按照定型化契約無違約情事,也不會有額外賠償。
航空公司回應,航機在地面作業時出現訊號異常,為確保飛航安全進行檢修,也向旅客致歉。達人分析,歐洲航線延誤雖然歐盟有「EU261」保障,歐盟機場出發的班次、或非歐盟機場出發的歐盟航空公司班機,且前往歐盟機場最多可以賠600歐元,但像這案件,不是非歐盟機場出發班機,就沒有賠償。
旅遊達人傑西大叔:「單單只靠信用卡是不夠的,要加上額外的旅行不便險,延誤超過四個小時可以定額理賠。」
達人也說,不同國家航班延誤,強制理賠的規則都不同,只有額外加保定額保險,才能確定會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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