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員警,日前深夜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臺3線101.6公里處,也就是苗栗縣三灣鄉時,發現路旁停放1輛機車,駕駛人在一旁不知所措,隨即上前關心,原來是趙姓男子騎乘之電動機車電量耗盡無法行駛,員警隨即以巡邏車載送至3公里外之電池更換站更換電池,經警方協助下順利啟動車輛離開。
60歲趙姓男子日前騎乘電動機車,由臺北出發欲前往臺中訪友,行經台三線101.6公里處時,車輛突然無法行駛,經下車查看係電量耗盡,由於附近無人車經過且無電池更換站,十分焦急,剛好巡邏員警經過,協助更換電池,順利啟動車輛,趙男感謝警方的協助,頻頻向警方道謝,趙男也繼續他的訪友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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