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奧運賽事進行中,近日有立委質疑,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元取得台灣獨家轉播權,教育部體育署補助8000萬元,大部分賽事轉播權集中於特定付費平台,導致一般民眾無法觀看奧運賽事。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今(2)日表示,並沒有圖利特定的媒體,強調轉播補助制度公平透明。 據了解,由於奧運轉播權利金向來居高不下,國內商業電視台對於轉播奧運賽事興趣不大。
過去無線電視台基於公益性質,多次協助聯合轉播;今年巴黎奧運,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元取得台灣獨家轉播權,教育部體育署補助8000萬元。然而有立委質疑,愛爾達取得政府補助,卻只限付費會員觀看,影響一般民眾觀賽權益。
針對8000萬補助被認為是圖利特定媒體,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受訪表示,補助奧運轉播制度沒有獨厚特定媒體,為了保障國人收視權益,補助制度已行之有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
張廖萬堅指出,巴黎奧運由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元取得轉播權,並由公視及華視聯合轉播。愛爾達必須主動提供60則奧運賽事畫面,供給簽約的13家電子媒體,外加公視、華視,共15家媒體播出。由於奧運轉播權利金很高,國內電子媒體爭取意願不高,因此政府編列公共預算補助。今年2024巴黎奧運的轉播補助,包括帕運在內,共計8000萬元,占總轉播費用的16%。
張廖萬堅進一步表示,愛爾達電視需要派出人員拍攝畫面,提供轉播訊號。除了提高轉播時數與新聞外,聯合轉播的公視及華視也需同步轉播帕運,藉此提高帕運賽事的關注度,提倡運動平權。此舉旨在讓更多民眾能夠關注帕運,共享運動賽事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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