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刑大偵破「女藥頭販毒」案件,警方發現嫌犯利用她種植柑橘的果農身分,來掩護賣毒,有人想買毒,就先假裝來買水果,規避警方查緝。
刑警喝令貨車上的駕駛下車。
刑警vs.毒品嫌犯:「自己拿出來,來。」
刑警vs.毒品嫌犯:「這裡吧,這是啥?啥?就直接講啦,號仔(海洛因),號仔(海洛因)嘛。」
臺中市刑大偵二隊偵辦販毒案向上溯源,發現這名51歲的王姓女子不只賣水果還斜槓當藥頭,想買毒的人,直接假借購買柑橘名義,來跟她交易毒品。
台中市刑大偵二隊隊長程連志:「因該處位置偏僻,平日不太有人察覺,王女平時也以農夫穿著打扮,企圖規避警方查緝。」
平常她就是這身打扮,在果園內交易毒品,幾乎不會被發現,警方長期蒐證完備後,鎖定這名女藥頭要再次在果園內交易毒品時,持搜索票ˋ直接將她拘捕到案。」
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3包,毛重10.77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0.59公克及行動電話等贓證物,案件移送台中地檢,檢方八月偵查終結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將這個賣毒的果農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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