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出售演變成新新併、中信金公開收購雙龍搶珠局面,結果尚未明朗之際,各方角力不斷。媒體報導指稱,有新光金股東於27日提告新光金董事背信罪,新光金發布重訊回應,台新金、新光金合併案均經多方專家顧問嚴謹的調查與評估。
另有媒體報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和妻子彭雪芬透過嘉浩公司涉及違反金金分離,台新金下午發布聲明強調,2人並無違反金金分離規定。
台新金與新光金22日雙雙舉行董事會通過100%換股合併,中信金隨後於23日宣布擬公開收購新光金,每股收購對價為1股新光金普通股換發中信金普通股0.3132股及現金新台幣4.09元,而且首波收購股權上限一舉拉高至51%。
新光金出售演變成雙龍搶珠戲碼,檯面上較勁、私底下各方也角力不斷。
媒體報導,有新光金股東不滿新新併換股比例不合理,損及股東權益,27日告發新光金4名董事包含魏寶生、洪士琪、吳東明及林敦仁,以及吳東亮妻子彭雪芬5人背信罪。
面對質疑,新光金今天重訊回應,強調新光金對於合併案依照規定辦理,新新併換股比例是考量雙方的營運狀況、每股股價及未來經營綜效與發展等因素,經多次協商議定,換股比例符合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書成所出具的合理性意見書,而換股比例屬合理區間。
新光金表示,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是採取合議制的決策方式,並非任一或少數董事得以掌控決議結果或影響其他董事的表決意願,也無某特定股東對若干董事所不實指述的違背法令情事。
新光金說明,合併案經過新光金第4屆第21次審計委員會及第8屆第22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審議程序均合法合規辦理,並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交議決後,向主管機關正式提出合併案申請。
另有媒體報導,吳東亮與彭雪芬透過共同擔任嘉浩公司的唯二股東,實質控制台新金及新光金,違反金金分離,台新金下午提出2大聲明回應。
首先,金控公司負責人及其關係人應遵循「金金分離」原則,法律有明文規範;故台新金負責人及其配偶均恪守法令,且亦經主管機關檢視確認符合金金分離原則。
第2,台新金法人董事嘉浩公司及彭雪芬均未擔任新光金董事,所以並無違反金金分離的規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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