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低薪問題,行政院經濟發展會議顧問建議研議定義低薪勞工,勞動部長何佩珊今天說,勞動部預計會中建議以OECD的標準總薪資中位數的2/3,也就是新台幣3萬1000元為低薪。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何佩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如何有效提升國內薪資水準,落實保障政府機關單位內勞工之權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經濟發展會議首次顧問會議日前展開,為解決低薪問題,顧問建議政府研議考慮定義低薪勞工、企業薪資透明化,這部分將交由部會討論,預計於下次經發會會議提出。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質詢,經發會要求勞動部界定低薪勞工定義,勞動部的界定是否已經出爐。
何佩珊表示,勞動部計畫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總薪資的中位數2/3,也就是4萬6000元的2/3,3萬1000元為低薪定義,預計下午在經發會中提出此建議,由經發會定案。
林淑芬後續指出,如果勞動部這樣界定,那只要比明年最低工資2萬8590元多1000、2000元者都是低薪,她隨即亮出勞發署的徵才頁面指出,勞發署開出低薪職缺,月薪僅2萬9000元,是「政府帶頭給低薪」。
何佩珊則說,明年這些職缺月薪都會調到3萬2000元,用承攬經費多給,明年預算也已經編列,希望立法委員可以支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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