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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3千6飛了!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底需掛牌 必備文件一次看

記者 陳昫蓁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0/22 11:14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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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車11月底需掛牌,違者最高罰3600。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微電車11月底需掛牌,違者最高罰3600。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自2022年11月30日正式實施掛牌納管,懸掛號牌2年過渡期將結束,2024年11月29日前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且年滿14歲者才可以上路騎乘,若未依規定掛牌上路者,最高可處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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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隨著環保意識抬頭,電動車逐漸成為人們代步的最佳選擇,以電力為主且最大行駛速率25km/h以下、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屬慢車的電動自行車,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衍生改裝、超速、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等原因,交通部認為有必要加強管理。修法後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微電車),並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行政院訂並核定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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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懸掛號牌2年過渡期將結束,公路局提醒,11月29日前要完成掛牌,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
 

公路局也整理領牌必備文件,以下確認合格後, 監理機關才會核發牌照:
1.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
2.出廠證明及購買之統一發票、收據
(使用中微電車發票、收據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 )
3.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
4.規費450元
5.實車查核: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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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掛牌#違規#開罰#3千6#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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