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過世之後,再提出離婚申請,這樣的事情,您有聽過嗎?所謂的「死後離婚」案例,在日本越來越多,2022年超過了3千件,而大多數申請者是女性,很多人因為對於親屬關係感到厭倦,像是不想忍受公婆的脾氣,也不想再繼續照顧公婆,或不想祭拜公婆等等,因此選擇在丈夫死後離婚,與夫家斷絕關係。
日本人渡邊裕美:「我的朋友的話,先生還沒過世,但是她說他去,過(世)了以後,我不想一定不想跟他一樣的墳墓。」
渡邊裕美說,在日本越來越多死後離婚案例,也就是妻子在丈夫死後,選擇從法律上解除姻親關係。
家庭觀念轉變,婆媳不合,配偶過世後,妻子還要負擔夫家大小事,讓這些喪偶媳婦,想要逃走,只需要提出申請,就能單方面解除姻親關係。
日本人渡邊裕美:「結婚是不是只有跟先生,嫁給先生的家的感覺,嫁先生的家以後,媳婦的地位很低,一定要服從她的公公婆婆,如果先生自己的先生過世了以後,還在服從自己的公公自己的婆婆,還是兄弟姊妹,是不可以接受。」
根據日本法務省的戶籍統計,「姻族關係終了屆」的提交件數,從10年前的2213件,到2022年突破3000件。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關鍵還是在於日本的父權社會裡面,女性的角色,必須要負擔家庭的照顧責任,高齡化的社會來臨的時候許多婦女開始意識到說前半輩子因為都是在照顧自己的小孩,後半輩子變成要照顧老人。」
少子化、高齡化等背景,長期處在家族傳統觀念下的女性,逐漸發出拿回人生自主權的獨立宣言。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愈來愈多女性,其實是意識到說先生死了之後那這段她的婚姻就應該要解除,台灣比較沒有這樣,因為台灣我覺得好像我們的對於女性的照顧角色,比較沒有那麼把女性綁得那麼緊,自由度比較高點啦,因為我想這跟日本女性的勞參率比較低是有關係的,相對來說日本的婦女,其實尤其比較高齡的婦女這一代,她們其實可能一輩子都沒有工作,只是在家裡做一個全職的家庭主婦。」
在台灣,配偶去世後,是否有義務養對方的父母,在法律上,要考量是否與公婆同居、公婆是否有被撫養的必要、媳婦是否有扶養能力、扶養義務順位是否輪到媳婦。
律師蘇家宏:「今天如果媳婦願意照顧算什麼,算是一個很高的道德表現,不是法律上逼你要做的,很多是用情緒勒索方式,你就是媳婦你拿那麼多錢,可是問題法律上不是這樣看待。」
現行民法,姻親關係不受其中一方過世影響,現實情況往往是,顧公婆時是家人,分遺產時是外人,媳婦的處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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