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分局龍華所員警(27)日凌晨2時許巡邏行經華泰路段時,發現一輛轎車在路中驟停不前,上前攔查後發現駕駛40歲蔡男身上散發酒氣,酒測值更高達每公升0.56毫克,當場遭逮捕送辦。
據了解,蔡男去年才因酒駕遭法辦,家人三番兩次告誡不可再犯,但他仍在當晚與好友聚餐小酌後,執意駕車上路。蔡男行經鼓山區華泰路途中,疑因車輛故障而驟停路中,引起巡邏員警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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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警方要實施酒測,蔡男一開始謊稱已叫了代駕,還出示手機畫面企圖矇混過關,但很快就被識破。他見狀不對,立刻改口苦嘆自己曾有悲慘的酒駕經驗,至今餘悸猶存,希望警方通融,但仍難逃法網,只得乖乖配合酒測。
蔡男不僅將因酒駕累犯而加重處罰,連累友人的愛車也慘遭卸牌、移置保管,代價慘重!警方呼籲,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以身試法,避免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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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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