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6)日晚間11時許,在國道3號上有1輛小客車逆向進入車道,國道警方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查看,發現這名70多歲林姓老翁誤入國道逆向行駛,警方立即實施封閉車道管制,並成功攔查老翁,警方帶回偵訊後,依逆向行駛等違反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根據國道六隊說明,昨日晚間11時27分接獲通報,國道3號公路北向50公里(三鶯出口匝道)有車輛逆向駛入,立即派巡邏車前往查看,現場員警為防止發生事故,進行封閉車道管制攔檢該車,制止老翁逆向違規行為,警方於11時42分成功攔獲老翁,並於11時56分排除事故,所幸過程未發生人員受傷。
根據警方了解,駕駛為70餘歲林男,他駕駛小客車因路況不熟誤入國道,通知家屬到場後,得知該老翁疑似有失智情形,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到車、逆向行駛)的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依規定製單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號誌、標誌及標線,若錯過交流道出口,不可有逆向或倒車之行為,應下一個出口重新規規劃行駛路線,避免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更容易釀成重大事故,誤上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後人員至護欄外等安全處所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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