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唐治平母親本月3日陳屍淡水住家頂樓,儘管警方客觀認為死者為唐母,但唐治平認為那不是媽媽,認定母親是失蹤而非離世,因此也拒絕簽署領回遺體。對此,警方指認領最後期限前,倘唐治平仍未領回遺體,殯儀館將以「有主無名屍」方式來處理唐母後事。
警方表示唐母遺體發現後,員警採證依客觀證據確認身分,並且其他家屬指認無誤,隔日也報請士林地檢署司法相驗,但唐治平始終認為「那不是我母親」,稱媽媽不會穿綠色衣服、腿也很細,與遺體情況不符,因此拒簽署任何文件領回遺體。
如今唐母遺體在板橋殯儀館冰櫃躺了15天,連拜飯的牌位都沒有,警方表示6月14日已發布認領公告,自公告日起算25日,倘在7月8日最後期限都未領回,殯儀館將以「有主無名屍」收埋處理,費用則會通知法定繼承人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若符合社會救助法無力負擔者,得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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