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囂張!新北市一名男子,腰際間插著一把「槍」,就想進入江子翠捷運站,這一幕,嚇壞其他旅客,當員警獲報到場,他還想耍賴,供稱覺得「帶槍很帥」,強調「沒有揮舞」,甚至叫警察「大哥」裝熟。
員警vs.男子:「你東西在哪裡,這你的東西嗎,因為他帶了一支。」
就是這把槍,員警立刻問。
都已經帶了違禁品,還想跟警察裝熟嗎?
員警vs.男子:「先幫他嗶出站,先幫他嗶出站,不用嗶出站,我還要搭車咧,嗶出站幹嘛,你帶那個東西,我們要先回去一下啦。」
回到案發現場,就在捷運江子翠站,40歲王姓男子從三號出口進站,沒幾分鐘,就被警方帶回派出所,進到警局他才說,這回帶槍搭車,是因為覺得這樣很帥。
記者李潔:「一名男子在他的腰際間,佩帶一把槍支嚇到搭車旅客,而其實在搭車之前,都有這樣子的電子看板,提醒大家不要帶危險物品,就算帶刀也不能露出來,否則一罰就是一萬到一百萬元。」
警方調查涉案的王姓男子,當天早上來到新北市板橋找工作,疑似後來沒結果,喝醉酒就要搭捷運回永和的家,突然想起之前在新店一間文具店,花五百元買的BB槍,竟然直接把它插在腰際上,這下被依社維法送辦。
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依照社維法65條可處3天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罰鍰,而在進入捷運站之前也都有像這樣的告示牌,提醒哪些危險物品不能帶,以刀具來說就算是剪刀,也要把尖銳的部分包裝好才能帶進站,但槍械、彈藥是通通不能帶,引發恐慌、危及公共安危,不僅要罰錢,當心還可能吃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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