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蕭姓一家3口為降低原料成本,竟回收逾期雞蛋或是變質、長蟲的雞蛋等,再混入一般蛋液,出售給不知情的通路廠商,時間長達5年多。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蕭姓爸爸2年2月、蕭姓兒子2年4月、蕭姓媽媽2年有期徒刑,沒收犯罪所得5765萬5476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蕭男2012年12月在桃園平鎮區成立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兒子擔任負責人,妻子則負責公司的財務;父子倆及元山蛋品公司員工為降低蛋液之原料成本,自2016年起,將賣場回收之逾期雞蛋、養雞場取得之次蛋、破蛋,以及已經變質、發霉、長蟲之雞蛋,敲打混入一般蛋液後,售與不知情之蛋糕店等通路廠商,製成相關食品供不知情消費者食用。
全案直到2018年8月遭搜索才曝光,5年多來不法所得5765萬5476元,蕭姓一家3口被依共同詐欺取財等罪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3人犯後仍矢口否認,態度不佳,因此審酌後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蕭姓爸爸2年2月、蕭姓兒子2年4月、蕭姓媽媽2年有期徒刑,沒收犯罪所得5765萬5476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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