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在國外性騷台灣無法可管嗎?一名女子去年參加旅行社的日本團,不料旅途第二天,領隊就開始言語性騷,受害旅客向旅行社、市府反應,卻沒得到妥善回應,最後找上立委申訴。對此,旅行社回應,在事件釐清前已取消與該領隊合作。
開開心心花錢找旅行社去日本玩,碰上的領隊卻對著整車乘客大開黃腔,讓這名當事人難以接受感覺被性騷。
受害旅客:「當下也沒有人笑得出來,他還說很好笑。」
受害旅客:「雄獅他知道這件事情了,卻沒有積極去處理,我要怎麼信任,我之後再參加任何他們旅行社服務,會有什麼好的體驗。」
旅行社回應此案已會配合調查,事件釐清前拒絕該領隊合作,但受害旅客回國投訴到北市府,市府卻說性騷是「屬地主義」,也就是發生在海外的性騷案無法處理,但根據衛福部解釋性騷地點雖在海外,對被害人產生不當結果仍屬於國內發生,地方政府應對旅行社用性騷防治法辦理。
立委(民)范雲:「領隊性騷擾並非無法可管,而是要明確地確立管轄權,觀光署明確建立業者自律機制。」
呼籲中央建立明確管轄機制,別再有海外性騷受害者,回國遭踢皮球。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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