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擔任某國際美語學校「外聘司機」的丁姓男子,遭爆趁著載送女學生的空檔,用百元鈔票、零食作為誘餌,多次強行猥褻2名國小女童,在後者明確表態「不喜歡」、「不舒服」時,則會將人強行壓在身下,以「這樣明天就沒有100元」為由伸出狼爪;在被女童母親一狀告上法院後,新北地院審酌部分罪證不足,依多項罪名判處10年3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事件發生在去(2023)年的7月上旬,丁男利用開安親班車輛接送國小女童的機會,主動掏出100元鈔票給兩名被害者,待採購完畢返回車內,就會對兩名女童上下其手、強吻得逞,次數不僅多達7次,甚至還會在女童掙扎、明確表達拒絕之意時,用身體強行壓住對方,聲稱「這樣明天沒有100元」,並趁女童短暫思考的空隙再度侵犯得逞。
案件直到女童向母親抱怨「不喜歡司機伯伯摸我」後,驚覺事態不妙的家長才趕忙報警,丁男也於去年10月被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案件審理期間,丁男僅坦承有一次強制猥褻犯行、其餘則全盤否認,在女童家屬無意和解的情況下,一審判處12年有期徒刑,丁男不服提起上訴後,新北地院認為部分證據不足,遂撤銷原審判決,改判10年3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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