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3段某餐館,於本月3日晚間10點,一名49歲凌姓男子因與50歲陳姓男子有債務糾紛,因此對陳男開5槍後逃逸,造成陳男腳部裂傷、骨折。經過專案小組連日追緝,發現凌男一路從宜蘭躲藏至台北、新北及新竹縣等地,最後在21日下午在新竹縣新豐鄉的一家飯店被捕,查獲手槍1枝、子彈9顆,全案依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
警方說明,凌男與陳男有債務糾紛,3日晚間10時許持1把制式手槍和14顆子彈,到宜蘭羅東某餐館對陳男開5槍,造成陳男腳部裂傷並開放性骨折,凌男隨後逃離現場,陳男自行就醫,當時並沒有報警。羅東分局9日接獲情資反映,立即與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偵辦。
據了解,凌男欠陳男錢,兩人本來是朋友,卻因債務生出嫌隙,進而發生開槍誤傷。經警方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發現凌男一路從宜蘭躲藏至台北、新北及新竹縣等地,經比對相關影像後,掌握凌男藏匿處所,在21日持檢察官開立的拘票,前往新竹縣新豐鄉凌嫌入住的商務旅館埋伏,後成功逮獲凌男。
警方在凌男藏匿涉案槍枝的地方,查獲具殺傷力的涉案制式手槍1枝、子彈9顆,全案依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蘭地檢署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准予羈押。羅東分局強調,打擊黑、金、槍、毒、詐等重大犯罪,為警察當前最重要工作,定當全力查緝,究責到底,以確保民眾的安全和福祉,羅東分局呼籲心存歹念之不法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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