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遭控豪宅竊佔國土、詐領助理費等,原應在昨(25)日上午宣判,因凱米颱風攪局,台中市放颱風假而順延到一天宣判,顏寬恒堅稱自己清白,今天上午10點,台中地方法院宣判,顏寬恒涉貪汙被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偽造文書罪被判6個月,可易科罰金,竊占國土罪則判無罪。
台中地檢署指出,顏寬恒任職立委期間,聘請林進福為其公費助理,領月薪4萬元,被查出從2018年1月到2020年1月,這筆助理費被用在私人支出,向是車款代付費用、住宅費用等,詐領金額108萬多元。
 
台中地檢署再指出,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被爆出竊佔國土還有違建,顏家在台中市南屯區的一處土地,蓋成顏家招待所,登記在顏寬恒的弟弟顏仁賢名下,經中市府都發局勘查,認為該建物有500平方公尺是違建,竊佔國土面積約140平方公尺。
另一處位於顏寬恒沙鹿區1250坪的豪宅也是違建,同樣有竊佔國土的嫌疑,建物登記人為顏的妻子陳麗凌,經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該建物竊佔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綜合以上事件,顏寬恒等人遭檢察官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表示,顏寬恒、林進福偽造文書6個月,可易科罰金;貪污罪則各判7年10月跟7年8月,以及褫奪公權3年、2年,另外,顏寬恒涉嫌貪汙的108萬部分需沒收其;設計公司合夥人,涉及偽造文書部分則判4個月;弟弟顏仁賢偽造文書判6個月;傾占國土部分,顏寬恒夫妻皆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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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顏寬恒的立委職務雖然要到三審定讞才需解職,但若遭判貪汙重罪恐將會遭國民黨考紀會祭出停權處分。對此,國民黨稍早回應表示,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另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國民黨指出,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台中地檢署指出,顏寬恒任職立委期間,聘請林進福為其公費助理,領月薪4萬元,被查出從2018年1月到2020年1月,這筆助理費被用在私人支出,向是車款代付費用、住宅費用等,詐領金額108萬多元。
台中地檢署再指出,2021年中二選舉補選期間,被爆出竊佔國土還有違建,顏家在台中市南屯區的一處土地,蓋成顏家招待所,登記在顏寬恒的弟弟顏仁賢名下,經中市府都發局勘查,認為該建物有500平方公尺是違建,竊佔國土面積約140平方公尺。
另一處位於顏寬恒沙鹿區1250坪的豪宅也是違建,同樣有竊佔國土的嫌疑,建物登記人為顏的妻子陳麗凌,經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定該建物竊佔國有地達1097.14平方公尺,綜合以上事件,顏寬恒等人遭檢察官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結果表示,顏寬恒、林進福偽造文書6個月,可易科罰金;貪污罪則各判7年10月跟7年8月,以及褫奪公權3年、2年,另外,顏寬恒涉嫌貪汙的108萬部分需沒收其;設計公司合夥人,涉及偽造文書部分則判4個月;弟弟顏仁賢偽造文書判6個月;傾占國土部分,顏寬恒夫妻皆無罪。
另外,顏寬恒的立委職務雖然要到三審定讞才需解職,但若遭判貪汙重罪恐將會遭國民黨考紀會祭出停權處分。對此,國民黨稍早回應表示,本案判決尚未確定,且當事人對於一審判決,認事及用法皆有違誤,「支持顏委員上訴以捍衛清白,望法院明察,以維法制。」另有關黨紀處分的部分,國民黨指出,依現行黨紀處分規程第二十條第一項,待本案判決確定的結果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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