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女大生小花(化名)在2019年某日與2名學弟相約前往KTV唱歌,並在結束後邀請2人至租屋處續攤,怎料卻在酒醉之際,遭2人輪流硬上得逞,令她氣得在事後報警提告。此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2男皆被判3年5月徒刑,但2人後來除了上訴認罪,並各與女大生達成35萬元的和解,故台南高分院二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小花在5年前就讀於台南某大學時,透過體育課認識了A男、B男2名學弟,並在某天接受了他們的邀請,一同前往KTV歡唱。3人在結束後意猶未盡,加上又有另外一名男同學相約續攤,於是小花便又買了一些食物與烈酒,帶著3人一同回到租屋處飲酒玩樂。
A男在過程中詢問小花,是否能夠在此借住一宿,且小花心想反正家中有沙發,於是便答應了對方。另外,B男後來也向小花提出借住的請求,但她仍舊沒有拒絕,僅要求2人必須分別睡在沙發與地板上。
一行人在飲酒暢聊一陣子後,女大生將男同學送走,結果回頭發現A男已躺在其床上入睡,而B男也自動自發地躺下,考慮到自己因酒醉頭暈,已經無力搬動2人,於是便在2人的中間空隙躺下休息。
此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2男皆依強制性交罪遭判3年6月徒刑,但2人因不服此結果提出上訴,並在法庭上坦承犯行、分別同意以35萬元與小花和解,且小花也同意給予緩刑,故台南高分院法官決定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另須服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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