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投縣草屯鎮發生一起懸掛假車牌案件,有民眾向1999檢舉,指出草屯鎮道路發現有車輛疑似懸掛「壓克力車牌」,因此派員前往查處,員警獲報後,火速前往查看,發現駕駛因超速遭扣牌6個月,上網買假車牌來掛,遭移送法辦。
車主男友接獲罰單將車牌繳交監理單位後,因「苦於代步車」無牌照難以上路,便前往網路賣場購買客製壓克力車牌,車牌號碼也是選擇與原車相同,中正派出所警員曾宥程、洪宜軒調查後,連絡車主到場,將車主男友依涉嫌「偽造特許文書」,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告發,需罰3600元以上到1萬800元以下罰鍰,及將車輛移置保管。
草屯警分局長劉千祥表示,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公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懸掛假車牌駕駛行駛上路或停放道路即屬違法,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告發外,更涉嫌偽造特種文書罪,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本分局已針對偽造、變造車牌等不法行為加強查緝,呼籲民眾千萬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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