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男子於上月3日凌晨在馬路上燒金紙且未使用金爐,導致燃燒中的金紙滿天飛,一旁民眾見狀立即報警,員警獲報到場後,男子聲稱「被附身」想趕緊祭改,不過最終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基隆地院。法官認為,許男無正當理由,在公共場所燒金紙,對社會秩序、安全具有一定程度危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
24歲許姓男子於上月3日凌晨在基隆市中山區中山二路上燒金紙,令人驚訝的是,許男並未使用金爐,導致燃燒中的金紙在空中滿天飛,嚇壞附近居民立即報警。
第四分局指出,員警獲報趕抵現場時,金紙已燒成灰燼,許男坦言,因為自己被附身,想趕緊祭改才會當街燒金紙。不過,由於未使用金爐、與任何安全圍籬等設施,最終仍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基隆地方法院裁處。
法官認為,許男在馬路上燒金紙,未使用金爐或放鐵籠等安全圍籬圍住,稍有疏失可能導致他人身體及財產遭危害,且若有行人或車輛經過,也可能因此受到驚嚇釀交通事故。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1款無正當理由,在公共場所燒金紙,對社會秩序、安全具有一定程度危害,裁處許男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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