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日前一位陳姓駕駛,從北寧路往海科館方向行駛,因為違規轉彎未依照號誌指示、沒有使用燈光、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等違規事項,短短1分鐘被開了5張罰單,陳男認為違規被舉發是事實,但警方開單是否該符合比例原則,或者同一路口,應該有合併處罰空間;對此,警方表示,各項違規事實明確,不同項目不同地點可舉發。
陳男在7月23日從北寧路往海科館方向行駛,在8時31分,1分鐘內被開了5張罰單,分別是12秒時「轉彎未依照號誌指示」、18秒時「駕駛沒有使用燈光」、45秒時「直行車占用轉彎車道」、47秒時「未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56秒時「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最短的2件違規只相差2秒,如果駕駛申訴不成,必須繳上5張罰單,總計4200元罰單。
陳男表示,當時是開著家裡的車要去海科館玩,卻在8月收到5張罰單相當不解,不過也承認自己違規在先,願意繳罰款,但他仔細看每一張罰單時間,都只有幾秒,警方在短短的200公尺,就針對他五個違規行為,開出5張罰單。陳男認為,違規被舉發是事實,但警方開單是否該符合比例原則,或者同一路口,應該有合併處罰空間,這樣開罰讓陳男覺得很誇張。
警方對此說明,該案件為後方車輛錄影檢舉,各項違規事實明確,開單依法有據,經重新檢視檢舉影像,陳情人雖於1分鐘內連續遭警方開罰5張紅單,但因違反的項目不同,且違規事證明確,所以警方僅能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3條規定,分別舉發、處罰。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以及號誌規定,才能保障所有用路人的行車安全、避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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