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楊姓男子2022年受邀到苗栗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的DJ,怎料婚禮結束後竟闖入女賓客帳篷,先後對2名女子上下其手,甚至扯内褲噁摸下體,遭女子踹出帳篷要求離開。楊男辯稱走錯帳篷,但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個月、1年8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楊男2022年11月25日在苗栗縣某露營區擔任婚禮活動DJ,並於活動結束後留宿帳篷,隔天凌晨2時許,楊男潛入2名女賓客帳篷,看到A女熟睡便偷偷爬上床躺下,以手摟住她的腰部及觸摸背部,A女當場驚醒推開楊男,怎料他仍不顧對方意願,繼續觸碰A女臀部,直到A女第2次拒絕他才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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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楊男依然色心不死,躺到另名B女身旁,以手環抱並觸摸胸部,甚至伸進內褲摸其下體,嚇得B女奮力抵抗狂踹,將楊男踢出帳篷。後來2女不甘受辱憤而提告。
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但辯稱是走錯帳篷,不知道裡面有人在睡覺。法官認為, 楊男與2名被害女子素昧平生,僅因他人婚禮活動而齊聚一處,竟未經同意逕自侵入對方帳篷,已嚴重侵害被害人居住和平及性自主決定權,但考量楊男已與2女達成和解並賠償完畢,予以減輕其刑,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分別判刑1年6個月、1年8個月,應執行2年,緩刑5年,並應完成8場次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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