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收賄遭檢方起訴,桃園地院昨(27)日晚間偵結起訴鄭文燦等11人,其中鄭文燦、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侯水文、台塑前顧問廖俊松及其兒子廖力廷、廖嘉興移審桃園地院。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其餘4人25萬至20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桃院也說明裁定交保原因。
另外,被告侯水文在地院訊問時坦承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也就是涉犯交付賄賂罪,並詳實交代所涉犯行,合議庭考量其涉案情節、逃亡可能性,裁定侯水文20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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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廖力廷、廖俊松均坦承行賄,廖俊松又涉文書登載不實、洗錢罪等罪嫌,合議庭綜合考量被告二人所涉案情節程度不同、羈押迄今被告廖力廷坦認犯行、被告廖俊松大致坦認犯行,審酌2人逃亡的可能性、侵害法益程度後,裁定廖力廷25萬元交保、廖俊松110萬元交保,二人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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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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