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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1小時對「1女2少年」下手 性侵狂騷擾還辯:為保平安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29 14:3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29 15:05
新竹市一名男子在1個半小時的時間內,連續犯下多起性騷擾案件。(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市一名男子在1個半小時的時間內,連續犯下多起性騷擾案件。(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新竹市一名彭姓男子於去年10月17日下午,不到1個半小時的時間內,連續犯下多起性侵未遂及性騷擾案件,受害者包括1名女子及2名少年。彭男犯案後竟還辯稱「要找到人進行性行為才會保平安」,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及性騷擾罪3月,總計刑期2年1個月,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彭男當天下午騎機車至光復路附近,沿路步行尋找性侵對象。他先是假意協助一名騎機車的女子停車,隨後尾隨對方進入住處,趁女子開門之際進入屋內將門反鎖,強行抱住該女並掐住她的脖子,阻止她呼救,甚至隔著衣褲撫摸她的下體及胸部,還親吻她的胸部。所幸該女奮力掙脫逃出,彭男才放棄得逞。

 

離開該處後,彭男又在路上遇到一名15歲少年,竟直問對方「我可以X你嗎」,並伸手撫摸少年的肩膀和手臂,少年趕緊閃避離開。接著,彭男又在公車站牌前,對一名未滿14歲的少年伸出魔爪,他一邊說「幫幫我,對不起」,一邊抓住少年的手臂,還扯拉少年的褲子企圖脫下,還碰觸少年的大腿,所幸少年及時掙脫逃離。

案發後,警方在新竹市光復路1段和長春街口當場查獲彭男。法官調查,彭男行止詭異,犯案時甚至說出「要找到人進行性行為才會保平安」、「顏色加上車號會有性侵他人的想法」等令人匪夷所思的話語。

法官認為,彭男案發當下因思覺失調症發作,在極短時間內接連犯下多起性侵未遂及性騷擾案件,嚴重戕害3名受害者的身心,所幸事後積極接受治療,並與2名受害者達成調解賠償,另外也不斷請求與少年調解、取得原諒,最後依罪判刑2年1個月,緩刑5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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