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杜姓與林姓男子,各自攜伴參加「換妻毒趴」,雙方約定誰「凍未條」上了對方的妻子,就得付7千元「打炮費」,而杜男與林妻親熱,卻拒絕付錢,林男不甘妻子被白玩,另找友人A女設局,誘捕杜男,4人將他痛毆一頓,逼迫他交付10萬元賠償金,案經彰化地院審理,林男等4人被依恐嚇取財罪判刑徒刑6月,可上訴。
2020年12月,杜、林兩男各自攜伴,參加一個「換妻毒趴」,雙方約定,誰忍不住動了對方老婆,就得支付7千元打炮費;而林男一進台中市某家摩鐵,就吞服安眠藥,昏昏入睡,其他人則吸食毒品助興。
林男見杜男熟睡,且其妻長相豔麗,於是上前挑逗,杜妻也不推拒,脫衣與對方親熱,但後來林男摳她下體,使杜妻感覺不舒服,於是叫丈夫起床,表示她不想做了,但杜男有摸奶、指侵下體等行為,還是得依約付7千元;杜男認為沒有插入,不算「嘿咻」,拒絕付錢。
林男不爽妻子被白嫖,嗆道:「這條債是你欠的」,事後杜男死豬不怕開水燙,賴債到底,於是林男透過另名友人A女,邀杜男10日後到彰化某汽車旅館,再度參加一場換妻毒趴,杜男不知被設局,一進入摩鐵就被控制住,林夥同3名友人將他爆打一頓,逼其還債。
林男表示,老婆被杜性侵,脅迫他支付20萬元「遮羞費」,被打成豬頭的杜男哭著說,他全部財產僅10萬元,於是林同意降價,但逼著他打電話讓家人匯款,因每日匯款上限為5萬,賣妻謀財的林男只拿到5萬,怕夜長夢多,與同夥鳥獸散。
杜男不甘被設局、毆打,恐嚇取財,向彰化警方報案,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合議庭法官認為,林、杜的金錢糾紛,僅7千元的「打炮費」,但林男卻逼迫杜男支付20萬元,逾越一般人可以容忍之程度,另外3名被告,明知此不合理,卻不攔阻,還在場叫囂、助勢,足認其不法意圖甚明,因此認定這夥人是恐嚇取財的共同正犯,均予以判處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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