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在妻子懷孕期間屢次被拒絕同房恩愛,竟趁妻子住院期間,半夜摸黑闖入年僅12歲的小姨子房內,並伸手觸摸其下體,嚇得小姨子不敢動彈,於隔天向姊姊哭訴。面對妻子質問李男態度囂張、坦承不諱:「你都講了,我能不做嗎?你都同意了。」事後小姨子提告,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判,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判徒刑10月。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妻子結婚後,與岳母、小舅子和未滿12歲的小姨子同住。婚後第四年,李妻懷孕生子,弟弟與岳母前往醫院照顧,只剩小姨子一人在家,夜晚在小姨子房間熟睡時,李男確認「家中沒大人」趁機闖進小姨子房間內,趁其不備竟掀開棉被、將手伸入內褲撫摸下體,小姨子驚醒,發現竟是姊夫在猥褻自己,嚇得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忍耐一晚上,隔天早上後再向姊姊哭訴,才接露事情全貌。
李妻立即質問丈夫,李男竟直言不諱:「你都講了,我能不做嗎?」,更反控是因妻子沒有跟他恩愛,才會將狼手伸向小姨子。事隔多年李男外遇,與妻子打離婚官司爭取小孩監護權時,李男猥褻小姨子一事重新被掀開,小姨子遂向李男正式提告,李妻秀出兩人過往對話紀錄,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發現證據與小姨子證詞吻合,依妨害性自主罪對李男判刑10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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