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一對母子經營台中市沙鹿區一處中藥房,將被列為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做成「犀牛角粉」販售,開價1兩50萬元,何姓男子因罹患惡性腫瘤,認為吃犀牛角粉能抑制腫瘤,陸續花了480多萬購買,沒想到還是病逝,家屬不滿並質疑店家販售假的犀牛角,向台中市府檢舉,員警上門搜查,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店家移送法辦,此案經法官審理,林姓婦人、兒子蔡男判刑8月,均緩刑2年。
這起案件發生在沙鹿區的一處中藥行,警方表示,65歲的何男因為罹患惡性腫瘤,聽說吃犀牛角粉可以抑制腫瘤,在朋友介紹下,從2021年5月開始到中藥行,以一兩50萬價格,前後買了7兩的犀牛角粉,加上其他藥材費用,總共花了487萬,服用兩年多,最後還是過世,讓家屬相當不滿,且質疑店家賣假的犀牛角,拿著剩餘犀牛角粉和影片,向台中市府檢舉。
法官認為,林婦、蔡男共同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條第二款之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處有期徒刑7月,共6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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