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方巡邏發現違規重機騎士,攔停對方時,她卻加速逃逸,事後警方要逕行舉發,發現她掛的是假車牌,無法開單。過了五個月,員警巡邏發現一名疑似當時違規的女騎士,比對人車確認對方身分,是一名20歲女騎士,通知她到案,她才說當時違規被攔,逃逸後就趕緊把假車牌丟了,這五個月內騎車也不敢再違規,沒想到還是被發現,被依"偽造特種文書罪"法辦。
員警vs.違規騎士:「靠邊停一下。」
上前要對方停路邊,女騎士雖然先停了一下,只見前方轉綠燈後,她卻催油門加速逃逸。
卻在回到派出所後發現,女騎士騎的是黃牌重機,但車牌上的號碼卻顯示為另一輛白牌機車,原來又是掛假車牌上路。
重機女騎士違規地點在台中市中平路一帶,當時她轉彎未使用方向燈,可罰600-1800元,紅燈右轉罰鍰也是600-1800元,另外還有兩次在十字路口闖紅燈,每次罰鍰1800-5400元,掛假車牌躲警察這四次違規,開不了單,但在將近五個月後,同一個派出所員警,巡邏時發現,疑似當時那個掛假車牌上路的重機女騎士,員警趕緊比對人像與車款,確認是同一人,但這時女騎士已經換回她原本的重機車牌,警方以車追人,確認車主也是騎士是20歲的賴姓女子。
何安派出所副所長廖得麟:「經深入追查查緝賴姓騎士到案,全案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函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警方原本要對女騎士的四項違規行為開單,但逕行舉發超過兩個月,無法開單了,女騎士雖然免去4800到14400元的交通罰鍰。但使用偽變造車牌上路,不只觸犯刑法要被法辦,可罰3600元到1萬8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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