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柏傑日前駕駛女友謝欣穎的車,在台北市內湖區與遊覽車擦撞,被警方驗出酒測值達0.44毫克,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士林地院簡易庭今(4)日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王柏傑是在6月18日下午3時30分於內湖區金莊路與一輛遊覽車發生碰撞事故,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發現王柏傑的酒測值達0.44毫克,依法將王柏傑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漏夜複訊,19日凌晨諭令王柏傑以5萬元交保。
王柏傑交保後表示,非常抱歉,沒想到睡了一夜,酒還沒退,「我當下真的是非常的震驚,但也覺得這些都不是藉口,既然做錯事情。就是真的乖乖接受懲罰,非常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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