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一名葉姓男子與鄰居長期因停車、堆放物品產生糾紛,葉男一氣之下於今年3月持長柄掃刀埋伏在董姓鄰居家門口,見董男一出來持刀上前猛砍,造成董男陰莖、尿道全斷,身受重傷,就連一旁勸架的董兒也遭波及。澎湖地方法院審酌後,二審依殺人未遂判處葉男8年6月、過失傷害拘役50日,並裁定自今(12)日起延押2月。
判決書指出,葉男與董男為鄰居關係,兩家長期因停車、門口堆放物品等問題發生糾紛。今年3月10日凌晨5時,葉男竟因一時憤怒,持長柄掃刀埋伏在董姓鄰居家門口,見董男準備外出,上前就是一頓揮砍,並怒喊「我被你欺負得很慘,我就是要讓你死!」造成董男右側胸壁開放性10公分傷口、右肋骨骨折、右開放性血氣胸、右下肺撕裂傷、多重空腸橫斷傷、陰莖近乎全斷裂、尿道斷裂、背部穿透傷伴隨內出血、左側大腿約20公分開放性傷口等多處重傷。
隨後,董男兒子聞聲下樓查看,見葉男猛砍自己父親隨即上前制止,卻不慎遭波及,過程中大腿右側也被刺傷,最後因葉男摔倒,掃刀才被搶下。事後,法院一審審理時,葉男辯稱只是要教訓對方,並無殺人之意,但根據董男傷勢可見下手甚重,因此依殺人未遂罪處6年10月,過失傷害罪3月、得易科罰金。
此外,葉男上訴時表示,雙方停車糾紛長達10多年之久,在長年積怨又無法搬離下,精神壓力過大,一時衝動才會犯罪,並與董男、董兒以72萬元達成和解,請求酌減刑期。高雄高分院考量葉男犯後態度改善,對方也表示願意給予從輕量刑的機會,因此殺人未遂改判8年6月,過失傷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不過,葉男雖第一次羈押期間已滿(6月12日至9月11日),但法官認為刑度既重,為規避未來確定後刑罰之執行,妨礙審判程序進行之可能性增加,有繼續羈押必要,並自今日起延長羈押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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