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姚宗秦去年5月以滅音槍射殺催討投資款百萬的友人張姓男子,槍殺致死後棄屍五股山區。新北地院今晚宣判,姚姓被告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被告姚宗秦涉犯殺人罪、遺棄屍體罪,遭新北地檢署起訴後,全案由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於9月5日至13日於國民法庭審理,今天進行被害人家屬表示意見,與量刑辯論程序。
新北地院晚間表示,112年度國審重訴字第7號案件,經國民法官及法官所組成之合議庭審理後,晚間6時25分宣判;判決姚姓被告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被告犯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8年1月。又犯遺棄屍體罪,處有期徒刑3年。應執行無期徒刑。
針對判決結果,被害者張男的哥哥、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透過律師聲明文字表示,今日一審宣判結果為無期徒刑,距離張姓被害人死亡已493天,如今沉冤得雪、真相大白,還給張姓被害人及家屬公道。
今天量刑辯論時,檢察官痛斥姚宗秦不斷說謊,並認為姚男毫無悔意,應思考再犯的危害性,社會是否有辦法承受風險。因此檢方絕不接受有期徒刑,而是求處無期徒刑,並建請法官將家屬求處的死刑列入選擇。
聲明表示,家屬對法官、國民法官、檢察官這些時日的付出表達由衷感謝,也感謝媒體的關心與報導。至於判決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尊重判決結果,也希望社會早日回歸平靜,願憾事不再發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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