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後德所警員黃瑋震7月13日凌晨巡邏時,遭到毒駕嫌犯逆向撞擊送醫不治。今(21)日遭到新北市議員指出,撫卹金申請拖延2個多月未送出;新北市警局表示,因9月12日修正放寬「殉職」認定標準,至今僅5個上班日,尚無拖延怠慢情事。
新北市警局表示,有關黃員撫卹相關補助項目,其中「殮葬補助費」、「公保死亡給付」、「新北市政府公務員因公死亡遺屬慰問金」等三項部分,已於今年7月陳報,並於8月份撥入遺屬帳戶。
新北市警局至初,關於「撫卹金」及「因公傷亡慰問金」等2筆金額至今尚未陳報,是因考量法令規定是於今年9月4日修正公布由原先新臺幣1400萬提高為2000萬;另《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適在今年9月12日修正發布生效,放寬。
新北市警局強調,為了保障黃員遺屬權益,協助遺屬爭取較優渥條件,所以才會在修法後,依照修法的重點,彙整相關資料報請警政署認定,全力爭取以因公殉職辦理撫卹、並以最高標準核發殉職慰問金,而且《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是於今年9月12日修正發布生效,放寬「殉職」認定標準,至今僅5個上班日,尚無拖延怠慢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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