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喜歡寶貝身上味道」國中狼師3度性侵女學生 二審刑度大減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9/25 11:38
最後更新時間:2024/09/25 11:56
新北市某國中一名國文老師,前年曾三度對特教班一名女學生親吻、撫摸並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某國中一名國文老師,前年曾三度對特教班一名女學生親吻、撫摸並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某國中一名國文老師,前年曾三度對特教班一名女學生親吻、撫摸並性侵,基隆地院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合併判處8年徒刑。該名老師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5)日宣判,二審刑度大減,僅判處2年6月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男為國中特教班老師,明知被害女學生領有輕度智能障礙證明,仍於2022年4至5月間,先在國中1樓女廁內,而後又有2次,在女學生住處附近的公車候車亭內親吻、撫摸女學生並與其發生性關係,總共3次。事件曝光後,女學生的法定代理人向基隆市警局報案,經基隆地檢署起訴。

 

更多新聞:議會調查記錄公開!彭振聲爆「柯文哲交辦才研議」 北檢四度提訊

基隆地院審理時,呂男矢口否認犯罪,辯稱不知道女學生為何要這樣說,強調4月他人不在台北,在嘉義照顧小孩,當時有請假1個多月,有請假紀錄。

呂男還說,他大部分都在教女學生寫字認字,學習成語,會聽女學生分享生活上的事情,有時會陪女學生走到放學的地點;因是寶貝班,特教班裡每位同學他都叫寶貝。且上國文課時,女學生坐他旁邊,會跟他說換洗髮精,問他喜不喜歡那個味道,放學後才用messenger回應「喜歡寶貝身上的味道」、「香香」等。
 

然而,一審法官認為,呂男的供詞不具可信度,依3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案經上訴,二審今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6月。

更多新聞:涉吳明達槍擊案!四海幫角頭起底 捲劫鈔3400萬逆轉無罪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國文老師# 性侵# 特教班# 女學生# 新北市# 基隆地院# 國中老師# 高院# 智能障礙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09

0.0746

0.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