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收賄案有重大發展,檢方認為鼎越公司透過賄賂方式取得京華城20%獎勵容積,不法獲利估計達111億元,今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以利將來追繳不法所得獲准。
京華城20%獎勵容積屬犯罪所得,應予以沒收,承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沒收後,今由法院裁准。由於京華城仍持續動工,檢方扣押動作只是為了保全日後追繳犯罪所得,並非下令停止京華城持續動工興建。
京華城2019年11月底結束營業,由威京集團旗下的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餘元得標,轉型改建頂級商辦。不過,容積率原為560%,京華城公司向台北市政府爭取再次適用「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北市府以一次性保障予以否決,京華城為此提起行政訴訟,後來敗訴。
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自提細部計畫修訂案,同時以「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等獎勵規定,法外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爭取外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向北巿府都發局提出申請,請求核轉台北市都委會審議。
由於監察院已認定20%的容積獎勵違法,加上檢方連日來查出柯文哲涉嫌索賄,鼎越時任董事長朱亞虎已坦承行賄,沈慶京為了增加京華城的容積率也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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