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日前爆發行車糾紛,機車雙載追撞要開進社區停車場的轎車,當下機車乘客氣得把安全帽摔在地上,卻被誤認砸車,慘遭球棒攻擊。進去或離開地下室,要不要打方向燈?新北市交大指出,開出停車場轉彎時,通常還沒到馬路,沒硬性規定,但打燈提醒,比較安全。
警車獲報鳴笛趕往現場,只見機車倒在路旁,其中一人還拿著球棒。
員警vs. 民眾:「怎麼樣,沒有怎麼樣啊,你幹嘛。」
車禍發生在新北市三重一處社區,附近都是重劃區,平時經過的人車不多,日前晚間11點多發生行車糾紛。
記者 江昀蔓:「當時雙方就在這地方發生碰撞,機車後座乘客他拿起安全帽,用力的砸在地上就是這一聲巨響,讓駕駛誤以為被砸車,氣得下車拿球棒打人。」
警方調查26歲張姓駕駛,持球棒攻擊31歲田姓男子,18歲的孫姓乘客也加入戰局,造成對方頭部頸部都受傷,雙方互告傷害,而駕駛認為他故意撞車,再提告毀損,現場三人互相鬥毆,都被依社維法送辦。
記者 江昀蔓:「這回民眾開車進地下室,按照規定打了方向燈但還是被撞,那就有人提出質疑,如果是進出車庫賣場百貨等等地方,進去和出來方向燈規則有一樣嗎。」
交通大隊指出開車進到建築物,轉彎當下幾乎都在道路上,絕大多數要打方向燈,離開的話轉彎時,通常還不是道路沒硬性規定,但就怕突然切出來,其他駕駛很難注意到,最好還是打燈提醒,對雙方來說都比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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