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會「三連霸」議員陳重文因涉台智光弊案遭羈押起訴,經過195天後,他10月1日聲請具保停押;一審法官認為,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沒有其他聲請調查證據,裁定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電子監控,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抗告無理由,今(8)日裁定駁回。
陳重文獲交保後,台北地院今天行最後的言詞辯論,他一早就到。
公訴檢察官林俊廷主張,陳重文3月14日被拘提時立刻向記者表示,是因「監督警察局太認真,被報復,司法迫害,政治追殺」,這就是被告的犯後態度,但從審理的過程可知,此案的犯罪事實非常單純,就是民代違反利益迴避的規定,藉成立公司轉包政府公共工程而牟取私利,是很典型的圖利罪,跟政治或司法迫害有什麼關係?檢方建請法官對陳重文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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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重文否認涉犯圖利罪,但對被控資本不實部分,他坦承確實匯款到自己戶頭,在提訊時他就認罪,強調他深深反省,知道真的做錯了,不會再犯。陳重文律師團主張,議員關切案件不是施壓,是依法行使職權,陳重文沒有圖利自己或他人,不構成犯罪,其他認罪部分希望法院輕判。
審判長吳承學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12月27日宣判。陳重文離開法院時僅表示,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起訴指出,陳重文透過立錡雲端公司承接台智光相關採購案,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利用職權施壓台北市社會局,委請台智光就社會局下轄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發包給友人名下維礦公司履約,圖得不法利益321萬餘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公司法》資本不實罪、《刑法》行使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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