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牌氾濫,近日高雄一位車主,車牌遭到盜用,9月收到來自嘉義的罰單後,當下傻眼向分局報案,並且到監理站要求註銷罰單,但程序都還沒走完,卻又接二連三收到4張來自雲林的罰單,甚至對方開車撞人後肇逃,警方又再次打電話通知受害車主,讓她非常無奈,質疑為何警政單位沒有互相通報。
紅色罰單一字排開,來自嘉義的一張違停單,還有在雲林闖紅燈、超速的紅單,全部加起來,5張罰單至少五千元以上,但這些通通是有心人士盜用車牌後,闖下的禍。
被害車主卓小姐:「前幾日,我就收到了罰單,全部都是超速,然後也有闖紅燈的,我不知道是因為盜用車牌者發現了,所以他就覺得隨便了。」
卓小姐好無奈,自己住在高雄,寶貝愛車平常都停在停車場內,而且自己的車明明沒有天窗,車尾保險桿也有改過,自己還得花時間上監理站申訴,才能換牌。
被害車主卓小姐:「明明就是長不一樣,可是監理單位,還是要我附上證據這樣,目前如果真的想要換車牌的話,也是要等到全部的罰單撤銷。」
明明是受害者,罰單卻通通寄到家裡頭,再加上,卓小姐9月收到來自嘉義的罰單後,也曾向高雄林園分局報案,並且到監理站要求註銷罰單,但對方不只逍遙法外,持續被開單,還在雲林出車禍,撞到人後肇事逃逸。
被害車主卓小姐:「警方說他那邊找不到報案的紀錄,盜車牌者撞到人,然後叫我去那邊雲林,已經收到當下真的都很想哭了,因為就代表說我還要再去跑這些程序,然後我就還要再扣我的薪水。我是覺得大家都是辛苦人,我真的覺得沒有必要這樣。」
律師李奇芳:「偽造車牌在刑法上,是屬於偽造特種文書的犯罪,最重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原車主可以向檢察機關提起告訴,以避免說,他的車牌將來還是持續遭到他人的偽造使用。」
警方表示,已經掌握特定人士,但車子被撞爛後,才被拖回分局,冒用的車牌因此被扣押,但被害人還得花上大把時間和金錢,才能解決問題,也質疑,當初警政單位沒有互相通報,這樣的動作,不僅擾民,還有點慢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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