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妻表示,2015年起和丈夫接觸到直銷、從而結識J姓女子後,竟引狼入室遭破壞婚姻,控訴以「乾女兒、乾爸」互稱的J女和丈夫發生婚外情,雙方還多次上汽車旅館發生關係,桃園地院於近日判男女二人須連帶賠償人妻50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早於1987年就和丈夫結婚、共同育有一子的人妻表示,2015年起因為直銷認識了J女後,她就成為夫妻二人的乾女兒,未料J女竟藉業務之便與人夫頻繁互動,直到2017年人妻才從親友的耳語中察覺異樣、開始私下蒐證。
直到某次查閱行車紀錄器時,意外聽見丈夫與J女在車中的對話,包含「欸那個新的我們沒去過,去一下來看看」、「我們常來這一間」、「員工換成男生」等內容均顯示早已多次造訪汽車旅館,在崩潰和心碎之下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面對人妻的控訴,人夫雖然坦言「不願離婚」但仍矢口否認,與J女雙雙強調「沒有逾越乾親關係」,表示到訪摩鐵只是因為J女身體不適要休息;不過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男女二人侵害人妻配偶權明確,應連帶賠償50萬元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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