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竹北有民眾今年八月通報,有一隻鱷魚趴在騎樓,嚇壞居民,當時警方通知動保處人員處理時,飼主也趕來將寵物鱷魚帶回,並表示因為家裡門鎖壞掉,才會跑出來,但還是依社維法送辦,如今地院裁定結果出爐,飼主遭罰三千元。
現場員警:「啊牠不用眨眼睛嗎?牠是活的嗎?牠活的啦!」
趕到現場,真的有一隻鱷魚一動也不動,趴在地上,員警不是專家也疑惑這要怎麼處理?!
民眾:「里鄰裡面最好不要有這種東西,這會咬人的東西啊!可怕!小孩子不曉得去動牠被咬一口,他(飼主)負得起嗎?」
如今地院裁定出爐,裁定書上指出,飼主畜養鱷魚沒有嚴加看管,放任出現於公共場所,不僅對公眾安全帶來不可控風險,也不負責任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鍰3千元。
民眾:「飼養寵物當然是個人的自由,我覺得如果牠會讓居民會有恐懼,會有害怕的時候,當然要多注意牠。」
飼主當時供稱,是因為家裡門鎖壞掉,鱷魚才會跑到戶外,而在3年前也有發生過類似事情,當時鱷魚跑到水溝內,動用大批人力尋找花了兩天才找到,不過飼主當時也出面強調,飼養的鱷魚都有受過訓練,不會隨便咬人相對沒有攻擊性,請民眾不要擔心。
但在路上突然看到鱷魚,難免還是會有點心驚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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