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五億高中生」命案至今延燒一年多,夏姓配偶遭控涉嫌偽造文書,一審宣判於6月28日上午11點公布,法官認為夏男犯偽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另外,民事部分於8月13日上午進行審理,除了賴母、夏男請律師出席,還冒出第三方(賴生同父異母的兄姊)參戰,總共三方到場,因此此案並未審結,今(30)日再度進行言詞辯論庭,原本的承辦法官換人,新的法官認為本案還有要調查的地方,因此本件辯論尚未終結。
賴母委託的律師王彥說明,本次審理為「言詞辯論庭」,和之前的法官不同人,之前的調走,這次的(新)法官認為本案還有要調查的部分,因此本案今天沒有言詞辯論終結,意思就是下一次還會繼續開庭,下一次會進行證據調查,但是日期未定。
王彥繼續說,本案的爭點在於「婚姻是否有效」,包括證人的簽名是否有效、結婚爭議,今天主要在確認這些點,但是今天並沒有答案,就我們的部分是不希望有參加人(第三方、賴小弟的兄弟姊妹),此案還算單純,主要在處理婚姻有效的事情,需不需要參加人,讓法院來決定,但今天尚未有進展。
回顧這起案件,賴小弟為母親和名義上的阿公所生,因此阿公其實為生父,當時賴母從嫁到台灣,先生死亡後再產下公公的兒子(賴小弟),被指控和公公通姦而兩度被撤銷台灣國籍、身分,公公為了幫賴母申請到身分證,還向元配提起離婚訴訟,直到賴小弟滿18歲,賴生母不能依照顧者的身分留在台灣,公公再度幫她申請身分證,結果賴母因有多項竊盜前科、拿不到良民證,因此申請失敗,目前就是人球身分,若是最終賴母未有台灣國籍,僅能分配到2百萬遺產。
《TVBS新聞網》訪問非本案當事人委任律師陳頂新,他說賴母若「沒有取得台灣籍」身分,就會被認定是中國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遺產繼承上限為200萬;而賴小弟名義上的阿公,其實是生父,因此賴阿公的子女等同於賴小弟「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在法律上有繼承權。依照法律規定,扣除中國籍賴母繼承的200萬元後,賴小弟的兄弟姊妹可獲得4億9800萬元遺產。
若是賴母拿到台灣籍的身分,假設賴小弟與夏男的婚姻關係是無效的,陳頂新說,形同賴小弟沒有配偶,所以賴母可以全額繼承5億;但如果婚姻關係是有效的,且沒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結婚後到婚姻關係結束後),配偶跟賴母基本上都可平分5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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