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吳姓生母涉嫌傷害1歲多兒子致死遭聲押,經橋頭地方法院今天晚間開羈押庭審理,認為吳女供述與證人所述有出入,且吳女有與他人商討對策以規避查緝等行為,裁定羈押禁見。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後認吳女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表示,吳女在歷次行為時間、方式等細節供述有歧異,與證人所述情節也有出入,且有事證顯示吳女有聯絡他人商討對策以規避查緝等行為,另有相關物證尚未扣押採驗,有相當理由認為吳女有逃亡、串證或滅證之虞,並考量相關事實尚待檢察官進一步調查釐清,且依案件犯罪情節等,無法以具保或其他侵害較小手段替代,裁定吳女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了解,吳女去年7月曾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求助,被列入脆弱家庭接受協助,而高雄市警方則在今年3月獲報,指吳女家屬曾在去年11、12月分別看到吳女兒子眼睛有瘀傷,今年2月又聽聞男童全身是傷,家屬懷疑是吳女造成,後經社會局調查為男童因翻身時臉部撞護欄致瘀傷,社會局評估為照顧意外疏忽並持續追蹤關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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