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網友日前於外送平台點了飲料後,認為不好喝結果前往該店家Google評論1顆星,結果遭到店家提告。據了解,店家表示認為對方想吃霸王餐才會提告,全案警方依規定受理,依毀謗罪嫌偵辦。
根據《Dcard》網友發文指出,今年6月份透過Ubereats 叫了外送飲料,喝完後認為不值60元的價格,因此前往店家Google評論1顆星,結果還被店家回應「願你出門一路平安」,網友不甘示弱再度留言「點不起Uber就不要點,愛點又愛叫」。
結果7日卻收到新莊分局警方通知作筆錄,後來才知道被店家提告毀謗,認為竟然要為「這種鳥事要去分局一趟。」網友也紛紛表示,「不好喝不能評價」、「一顆星就要被告也太誇張」。
根據《EBC東森新聞網》報導,該飲料店長表示,對方透過網路平台訂購4杯飲料,結果後續竟然申請退費,認為他想吃霸王餐所以拒絕,結果事後又被留言一顆星負所以才會報警提告。對於這種案件鬧上警局,警方感覺也相當無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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