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雅區昨(8)日發生一起開罰單爭議,學府路某工地前一排停放機車,因不明原因全遭轄區大雅分局開罰,不過民眾納悶,明明機車停在白線內,為什麼還要被罰?氣得PO網抱怨,對此,警方也回應,機車停在工地大門影響人車出入,依規定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
有名網友昨於臉書「爆料公社」表示,一名警察在大雅區學府路某工地外,對一排停在白線內的機車開罰單,此舉也引起原PO質疑,「這樣也可以開罰,警察還叫他自己去申訴,是擾民」,貼文一出,立刻引起正反兩面言論,有人附和原PO,也有人則認為警方認真執勤也被罵,屬無妄之災。
隨著事件甚囂塵上,大雅分局馬岡派出所副所長廖乾甫說明,昨日接獲民眾報案檢舉,到場處理後發現,數部機車妨礙工地大門人車出入,已經導致工地的工程車輛無法進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得依法舉發,處新臺幣6百元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
此外,警方也進一步補充,一般而言,15公分路面邊線外停車並不違法,但是如果是別人的通行出入口則不可以停放,否則就會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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