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7歲的國小二年級女童小花(化名),原本是名個性活潑的女孩,某日陪阿公去田裡工作,跑到附近鄰居家找小朋友玩,卻遭鄰居家養的秋田犬狂吠,接著狗狗掙脫圈繩,朝女童身上撲咬,造成其全身多處撕裂傷,連頭部都是,阿公趕過去救孫,事後女童的母親控訴鄰居不聞不問,憤而向動保處通報,及對鄰居提告。
事後女童母親控訴鄰居不聞不問,「連聲道歉都沒有」;阿公憤怒指出,鄰居說:「是你家的小孩,要跑來給我家的狗咬的,這隻狗從來沒咬過他們家的小孩」。
女童家屬說,家人相當擔心小花的狀況,現在固定每週都要看心理醫生,晚上睡覺時會磨牙、作惡夢,連白天上課,學習狀況容易分心,家人指出,想要鄰居的道歉,並希望他們可以重視這是寵物咬人的問題,但後續因鄰居仍不聞不問,所以向動保處通報及對鄰居提告。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第五課長杜弦逸表示,有到飼主家做稽查跟了解,根據同仁了解的狀況,那位女童在飼主家中養的狗給咬傷,所以依據《動保法》規定,因不是在公共區域,很難使用《動保法》第20條,飼主未妥善管理來裁處,但有提醒飼主,不要讓犬隻在公共區域出沒,以免傷及其他民眾的安全,呼籲有養狗的民眾,如果帶自己的愛犬出門散步,一定要牽繩,或是陪伴在牠身邊,以免傷及其他民眾,違法者可依法裁罰3000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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