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48歲洪姓男子,酒後騎乘電動滑板車,在路上載朋友,當場就被警方抓包,一度還想裝傻蒙混過關,直到警方拿出酒測檢知器,他才坦承有喝,但最後還是拒測收下4800元罰單。
警方vs.當事男子:「哈囉你們不能在路上玩這個啊。」
電動滑板車,在道路上行駛是違法的,警方提醒卻聞到酒味進一步要酒測。
看到警方拿出酒測檢知器,對方才連忙改口坦承有喝。
事情就發生台中中區,三民路與光復路交叉口,日前一名48歲洪姓男子酒後,騎著電動滑板車載朋友,當街被警方抓包。
民權所長陳年義:「洪男拒絕接受酒測警當場告知相關權益後,依法對其違規行為舉發,並查扣所使用的電動滑板車。」
洪姓男子怕酒測超標拒測,只能收下4800元拒測罰單。
警方(資料畫面):「再來再來。」
而根據法律規定只要,騎乘非人力的交通工具,酒測值超標就觸犯公共危險罪,但有些駕駛怕吃上刑法會選擇拒測,其中慢車拒測會被罰4800元,而汽機車速度快拒測罰金高達18萬,想逃避刑罰的代價都是荷包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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