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湖,一輛白色貨車停放路邊,停到輪邊長草了,現場是人行道,連同前後違規停車被檢舉違規停車,白色貨車貼著過期的臨時車牌,因此被移置到拖吊場,車主發現車不見了,到派出所報案失竊,警方告訴他沒有失竊,是拖吊,他怎麼也無法接受,錄影蒐證控警方不受理。
警方vs.車主:「報失竊你不受理(不是嘛),大湖分局你不受理(在拖吊場嘛)。」
事發在苗栗大湖派出所,男子蒐證影片,上傳網路,起因是這輛車被拖了。
車主:「同一條路上只有去拖吊我這一台,其他的車有豁免權還是怎樣我就不懂。」
沒有人有豁免權,也不是針對他,而是他的車懸掛過期臨時車牌,等同沒有牌照才被拖吊移置。警方也調閱監視器,車主當時穿灰色上衣,在值班台前要報案。警方告知,車子在拖吊場不是失竊,雙方因此吵了起來,車主在門口拿起手機,錄影蒐證,要控告警方不受理。
大湖分局副分局長黎萬輝:「該牌照已經過期,除了制單以外,並通知苗栗拖吊場移置保管。」
當時的停車地點是人行道,已經清空,留給行人通行空間。附近民眾透漏,車主做中古車生意,有好幾輛車長時間占用免費停車場。
附近民眾:「他停車場你去看,他有很多貼臨時牌全部同一個人的。」
附近停車場查看,果真有多輛貼有「私人財產」告示,和白色貨車一樣,不過這些車有車牌,屬於正常停車並未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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