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民眾三年前被詐騙,陸續匯款高達740萬元,向警方報案,唯一還有錢的帳戶被凍結,而過去偵辦詐騙案舊制,會以被害人第一筆匯款的受款地點,當地的警察機關主辦,因此由宜蘭警方處理。不過,被害人控訴,事發已經過了兩年半,卻遲遲沒有結果,警政署的回應,甚至是以新制來回覆,表示已經交由台南警方處理,讓被害人誤解以為被吃案。對此,警方坦承,公文處理的確有延宕,會依規定查處。
不過受害者控訴事情過去兩年半了,卻遲遲沒有結果,由於被害人被詐騙投資的金額是貸款來的,讓他經濟壓力相當大,向警政署陳情,沒想到得到回覆案件已經移轉給台南永康分局,於是被害人聯繫台南警方,但員警卻說沒有移轉到永康分局,讓被害人指控宜蘭警方變相吃案。
受害人:「偵查隊隊長有打電話來證明說,這個是電話,就是說解釋這方面可能是他們跟上級的溝通,165那邊的溝通是屬於一個烏龍案,我說沒有所謂的烏龍案,是你們沒有偵查,確實到現在你們就是沒有偵查,因為一個詐騙案你們就挑2個金額比較小,那其他大金額就不查了嗎。」
宜蘭分局偵查隊隊長蔡承晏:「本案因簡訊回覆的陳情內容造成民眾誤解,將主動向被害人說明偵辦進度,排解民眾的疑慮。」
另外警方坦承在公文處理有延宕的情形也會依規定查處,目前涉案的人頭帳戶,已經移請地檢署偵辦中,只是被害人只想早日拿回被凍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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