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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主持風格」2煞持球棒砸吳宗憲二女兒咖啡廳 一審各判2月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1/19 12:51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19 12:51
彭、黃二人身穿黑衣,拿球棒進入店內。(圖/TVBS資料畫面)
彭、黃二人身穿黑衣,拿球棒進入店內。(圖/TVBS資料畫面)

「綜藝天王」吳宗憲二女兒吳則含在台北市東區開了一間「無聊咖啡」,沒想到今年3月間卻遭2名黑衣人闖入砸店。檢方查出,黑衣人為21歲彭文德、32歲黃勝頁,他們聲稱不滿吳宗憲主持風格所以砸店,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球棒沒收。可上訴。

判決指出,彭、黃為朋友,於3月27日下午2時53分許,自「銀座街大廈」的樓梯進入吳則含經營、位於地下一樓的「無聊咖啡AMBI-CAFE」咖啡廳,二人各持金屬球棒揮擊,當眾破壞、並徒手翻覆、踢踹咖啡廳內的物品;5分鐘後離開咖啡廳,繼續持球棒砸毀大廈管理室的電視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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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則含、大廈主委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黃、彭二人涉案,統計咖啡廳損失16萬3000元、管理室損失3萬5000元。

彭、黃落網後供稱,因不滿吳宗憲在綜藝節目上講話太諷刺,彭向黃提議去砸吳宗憲二女兒的咖放廳,黃也同意彭的提議,並從家中拿取球棒前往砸店。
 

法官審酌二人明知有工作人員、顧客在咖啡廳,各持球棒破壞,危害公共安全,均非可取;惟念二人犯後均坦承犯行,表示悔悟,認定彭、黃共同犯恐嚇公眾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扣案之金屬球棒均沒收。

至於檢方另依毀損罪起訴彭、黃二人,但吳則含、大廈主委具狀撤告,所以不另為不受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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