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名35歲蘇姓男子,今年8月在車上吸食毒品後駕車,隔天又前往家中接太太前往市區,不料兩個人吵架後,蘇男將太太趕下車,自己一人在市區繞行,最後竟選擇一間超商行竊,被店員抓包之後,惱羞嗆「報警啊!你報警、我就是警察」後,繼續搜刮貨架商品,針對毒駕、搶奪等離譜行徑,新竹地院日前審理,各判處4個月、8個月,均緩刑3年。
新竹地檢起訴書指出,蘇男在今年8月1日晚上10時許,在某汽車旅館車庫內的小客車上吸食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已不能駕車的情況下開車,涉嫌毒駕;又在隔天中午12時許,到住家接了太太準備要到市區,結果兩個人吵架,蘇男就將對方趕下車,自己一人開車在市區繞行了7小時。
蘇男最後選定了一間超商,徒手竊取貨架上的物品,被店員當場抓包立刻上前阻止,沒想到蘇男竟揪住店員衣領,回嗆「報警啊!你報警、我就是警察」等,之後既須搜刮商品,門市店長立刻與友人合力拔走鑰匙阻止蘇男逃跑,蘇男見狀先假意下車返回店內結帳,趁空隙用備用鑰匙駕車逃逸,直接搶走共9171元的零食、飲料及生活用品等物。
警方獲報後,在當天晚上立即將蘇男逮捕,並在隔天上午採尿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濃度為3,360ng/ml、甲基安非他命濃度為23,720ng/ml,均達行政院公告之濃度值以上,移送檢方後,依毒駕、搶奪罪嫌起訴蘇男。
新竹地院日前審理,認為蘇男尿液所含毒品濃度值甚多,仍貿然駕車上路,嚴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又徒手搶奪超商物品,公然侵害他人財產權,敗壞社會治安;不過念及蘇男自始坦承犯行、已將部分搶奪物品返還並達成和解、賠償等,態度良好也沒有前科,最後針對毒駕、搶奪各判處4個月、8個月,均緩刑3年,另外還要向指定機構或團體提供120個小時的義務勞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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