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日前一名騎士於路口未依號誌左轉,結果被警方攔下開單,但騎士不滿說是跟著前方走,又怪警方不指揮交通「釣魚執法」,氣到拒收罰單離開。警方表示,現場發現違規立刻依法攔停舉發,並無釣魚執法情事。
士林警分局表示,19日傍晚6時許,文林所警員在中正、文林路口東南角(陽信銀行側)指揮疏導行人通行,蘇姓騎士及前方另一部普重機,沿文林路北往南左轉中正路,當時號誌為直行、右轉箭頭綠燈,左轉燈尚未亮起,警員將兩人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2款製單舉發,但蘇姓民眾表示拒簽拒收後離去。警員現場執行交整勤務,發現違規立即依法攔停舉發,並無釣魚執法情事。
士林分局呼籲駕駛人應依路口行車管制號誌指示行止,設有左轉箭頭綠燈路口,俟左轉綠燈亮起時,始可左轉,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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